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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度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如要經由“學校推薦”管道申請《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者,請提供以下資料(不需正本)各一份送至所辦公室,截止收件時間為5/2(四)(含)前。

1. 報名用表單

2. 個人簡歷及作品簡介

3. 歷年成績單(含系級排名前50%證明)

109菁培計畫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