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

 

學術倫理相關規定

一、何謂研究倫理與IRB審查

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術研究倫理規範

  • 本規範適用於本校編制內外之各類人員及學生。
  •  研究計畫涉及人類受試者保護或實驗動物之福祉與權益,應依人體研究法或動物保護法之規定,分別送相關委員會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始得執行計畫。

 

三、校定必修課程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規定學生須於入學第二學期結束前,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平台修習「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並應通過線上課程總測驗及格標準。

四、本所研究生修業規章

  • 申請學位考試之學生應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供學位考試委員參考,由指導教授決定是否得以舉行口試。(博士學位論文比對相似度須在10%之下)
  • 本校對已授予之碩士及博士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將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已頒給之學位證書。
    • 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 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依前項規定撤銷學位後,將通知當事人繳還該學位證書,並將撤銷及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專科學校、大學及相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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