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交換流程
國際事務處公告之交換學校必須透過該處徵選,如:Aalto University、Darmstadt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故申請前請先確認欲交換學校是否只接受校內徵選名單。
個人申請
1. 取得交換學校許可:
.自行與交換學校申請
.可至Cumulus藝術學校聯盟搜尋可交換學校
.繳交交換學校所需文件(依各校交換規則)
.等待入學許可
2. 回報所辦、國際事務處
3. 準備交換出國事宜:
.參加系內交換說明會(國際事務處寄信通知)
.辦理機票、簽證、保險、役男出國、宿舍、選課等事宜
4. 論文提報:
.出國交換前先行在Seminar上提報畢業論文
5. 回國繳交:
.交換期間繳交學校期中、期末報告
.回國繳交所辦出國心得、Seminar上分享交換經驗
校內徵選
1. 取得交大校內許可:
.校內徵選(預計交換的前一學年申請,每年5-7月/11-1月)
.繳交校內徵選資料
.結果公告(每年8月/1月)
.申請獎學金(每年10月/3月)
2. 取得交換學校入學許可
.國際事務處主動聯繫符合的同學,協助與交換學校聯繫
.與交換學校聯繫
.繳交交換學校所需文件(依各校交換原則為主,每年9-11月/3-5月)
.等待入學許可(申請後1-2月)
.取得入學許可,回報所辦
相關連結:
.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交換學生專區
.出國交換獎學金
.Cumulus藝術學校聯盟
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詳細官方資訊 113年度)
(一) 報名方式:學校推薦與自行報名
(a)學校推薦:
由各校推薦學業成績優異且具有出國學習潛力之學生報名申請。應檢附 (1)大學(含)以上在學成績單(成績單需內含系級排名前50%證明)、(2)作品集、(3)學校系所推薦公文、(4)指導老師推薦函(附表一)及(5)語言能力證明影本、 (6)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與資料影本等規定之相關文件,每系所每組以5 名為限。
(b)個人申請:
個人申請:由學生自行報名申請,惟須具有(1) 藝術與設計類縣市級以上比賽前三名之證明或國際級以上得獎作品者,並應檢附(2)大學(含)以上在學成績單及 (3)作品集(4)語言能力證明影本、(5)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與資料影本等規定之相關文件。
(二)作品集與書面資料審查:
申請學生需要提出足以證明其創作潛力的設計相關作品集、自傳及相關獲獎文件或證明以便審核,詳細說明請下載簡章。
(三)培訓:
通過書面資料審核者通知參與為期10天的專業培訓。
(四)公布第一階段審核結果:
以書面資料、培訓成績總合之成績,依照排名擇優錄取招生名額。
(五)第二階段評:
以第一階段甄選結果及語文成績總和為依據,依照排名申請海外學校。以海外學校之錄取通知為依據,各校備取不超過正取3倍名額。